包头军分区军史馆布展说明
1.包头军分区军史馆建筑面积684㎡,实际布展约272延长米、布展面积约818㎡。
2.包头军分区军史馆共分序厅、主展厅、尾厅三大部分,其中序厅包括史馆主题浮雕、前言、历史沿革、包头军分区历任军政主官、包头军分区历任副职和部门领导、包头军分区历任第一政委(第一书记)、包头军分区历任国动委主任、国家领导人肖像和题词、从包头军分区成长的军(省、部)级领导等8个部分内容;主展厅包括党领导下的包头地区革命斗争史略、抗日战争时期、解放战争时期、社会主义建设初期、改革开放时期、强军筑梦新时期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7个部分内容;尾厅包括英烈谱、领导亲切关怀、荣誉旗(牌、匾)专区、未来寄语、参观留言专区等5个部分内容。
3.主展厅布展每个时期突出一至两个重点,其中党领导下的包头地区革命斗争史略突出突出“草原抗日第一枪”这个版块;抗日战争时期突出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板块;解放战争时期突出“欢庆包头人民得解放”这个版块;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突出“大办民兵师”这个版块;改革开放时期突出“军民联防保边疆”这个版块;强军筑梦新时期突出“防凌防汛”“强军筑梦练精兵”这两个版块。
4.展厅布展按照编年体手法,重点采取文字介绍、图片说明、实物展示、场景还原、影像配合等形式,全面反映军分区部队从无到有、由弱到强、不断壮大的光辉历程;准确记录在各个时期军分区部队所担负的光荣使命,涌现出的典型单位和个人;深切讴歌军分区部队代代官兵不怕牺牲、甘于奉献、扎根边关、建功立业的时代精神和崇高品德。
5.史馆中不同阶段、各类事件、相关人物的记载和表述坚持实事求是,以史实为依据,战争年代参照《中国共产党党史》、《北京军区史》、《内蒙古军区军事志》、《包头市军事志》、《中共包头市组织史》等相关历史资料;和平时期在依据以上史料的同时,又参阅《改革开放30年的内蒙古》、《包头双拥》、《包头军分区大事记》等相关资料,力求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6.史馆展存文字、图片、实物等素材经过深度挖掘和梳理,广泛走访参观内蒙古博物馆、内蒙古军区军史馆、内蒙古军区国防教育展厅、乌兰夫纪念馆、王若飞纪念馆、包头市博物馆、包头市档案馆、包头革命烈士陵园等单位逐一进行核实取证,部分文字和图片从解放军画报社、中国民兵杂志社、内蒙古日报社、北方新报社、包头日报社等单位获取。
7.史馆布展中涉及军分区(包头市)本级相关领导的照片原则上以主官领导为主,副职及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单独展示和介绍;涉及到上级领导机关视察指导部队的照片,原则上军队以副军职、地方以副部级以上领导为主。
8.史馆布展坚持以军分区为主导,地方布展公司配合,原则上按照投标设计方案主基调进行施工布展,每个版块务必按军分区布展提纲施工作业,确保形式与内容、进度与精度相统一。